2023年第二季度信息公开报告
以下是我们对2023年第二季度省级及其以上林草部门公开涉陆生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情况的梳理分析,希望推动林草部门对陆生野生动物类政务信息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与社会监督,切实依法保障野生动物的可追溯性。
特别说明
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信息,我们按照许可名称,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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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经营利用类,一般许可名称为“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利用列入名录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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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人工繁育类,一般许可名称为“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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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进出口类,主要核发单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分省份有受委托。通常许可名称为“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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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猎捕类,通常以科研环志为目的。许可名称一般为“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对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的许可”、“对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狩猎的许可”。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网站建设,便于公众检索查询。
2、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更新,提升信息质量,包括所涉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用途、专用标识等,切实保证野生动物的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