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信息公开报告

 

以下是我们对2023年第二季度省级及其以上林草部门公开涉陆生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情况的梳理分析,希望推动林草部门对陆生野生动物类政务信息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与社会监督,切实依法保障野生动物的可追溯性。

 
以32个省级及其以上林草部门的官网为主,以信用体系、省政务网站为辅,我们整理统计到来自15个林草部门的967条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信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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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宁夏陕西无公开页面。
青海、内蒙古、新疆河南有行政许可的公开的页面,但无更新。
广东权利下放至市级,无统一公开页面。
海南信用的行政许可公示网站有访问次数限制,无法看到所有许可。
江西在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但展现的形式为滚动型,有效信息也极其匮乏,难以统计。
贵州仅展示查询当日前的50条信息,难以完整统计。

 


 

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信息,我们按照许可名称,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 一是经营利用类,一般许可名称为“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利用列入名录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批准”。

  • 二是人工繁育类,一般许可名称为“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等。

  • 三是进出口类,主要核发单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分省份有受委托。通常许可名称为“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四是猎捕类,通常以科研环志为目的。许可名称一般为“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对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的许可”、“对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狩猎的许可”。

 


 

第二季度收录到的涉陆生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共967条,其中79%的为经营利用类信息,数量为739条。此外数量依次为人工繁育类、进出口类和猎捕类等。

 

其中,上海、山东的行政许可是目前看来内容最全面的,其中明确写明了动物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用途等(如下图所示)。

 

 

 

相反,还要一些网站打开后看不到任何有效信息,名称用***代替,不能点击打开,且没有许可号、许可内容等重要信息(如下图所示)。
 

 

希望所有相关部门可以借鉴上海、山东的行政公开制度,切实保证野生动物的可追溯性。
 
信息公开离不开行政许可的公开。
 
目前由于公示情况不够理想,我们能够收集到的有效信息十分有限,这也影响了我们统计的数据的完整性。

 

因此我们建议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网站建设,便于公众检索查询。

2、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更新,提升信息质量,包括所涉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用途、专用标识等,切实保证野生动物的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