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季度信息公开报告

以下是我们对2023年第三季度省级及其以上林草部门公开涉陆生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情况的梳理分析,希望推动林草部门对陆生野生动物类政务信息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与社会监督,切实依法保障野生动物的可追溯性。

 

自2019年开始,我们开始整理、分析林草部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公开的透明程度,是否真做到了像野保法所说的“保证可追溯”。在我们看来,从公众参与的角度,野生动物可追溯需要行政许可的公开透明,让每一只动物是可见的,可查的。

 

可这差不多四年的时间里,我们认为目前的许可公开没有做到动物“可追溯”,透明度亟待突破性的提升,以减少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贪污腐败,让野生动物得到有效的保护。

 

去年我们发布了调研报告《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可追溯性的评估报告,并将报告纸质版和建议信邮寄给了32个林草部门,但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就此事给予回复。

 

林草部门的处理态度让野生动物商业性利用更是弥散着神秘的恶臭。这就是目前令人悲愤的现状。

 

以32个省级及其以上林草部门的官网为主,以信用体系、省政务网站为辅,我们在第三季度整理统计到来自24个林草部门的3017条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信息,包含部分第二季度未收集到的许可信息。具体如下:

2023年第三季度涉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公示的概况

 

躺平式公示格式化简单公示,无溯源信息

 

北京、河北、四川、福建、浙江、贵州、内蒙古、重庆、辽宁、江西、西藏、宁夏和国家林草局这13个部门的行政许可公示,大多公示内容仅限在许可事项、被许可人、时间等,无法查看到任何有关动物来源、去向、种类、数量、用途、标识等具体信息。

 

陕西无公示页面。

 

广西的行政许可公示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网站转换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虽然更新频率从一月一公示缩短为实时,但是公开内容有了大幅度的衰减,无法查看许可内容,更无法知晓许可所涉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用途等。

广西自治区林业局的许可公示页面截图

 

河南省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栏目中,关于野生动物的许可,最近的一条为豫林护许准〔2022〕188号,许可日期为2022-08-24。自此之后,没有任何关于野生动物的信息。今年一条许可信息都没有公示

 

山西公示页面存在错误,时间不一致,标题显示为7月,但页面内容写的仍是6月。

 

 
 

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信息,我们按照许可名称,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 一是经营利用类,一般许可名称为“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利用列入名录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批准”。

  • 二是人工繁育类,一般许可名称为“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等。

  • 三是进出口类,主要核发单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分省份有受委托。通常许可名称为“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四是猎捕类,通常以科研环志为目的。许可名称一般为“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对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的许可”、“对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狩猎的许可”。

第三季度收录到的涉陆生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共3017条,其中79%的为经营利用类信息,数量为2392条。此外数量依次为人工繁育类、进出口类和猎捕类等。

特别说明

 
 

福建省增加了许可文号的公示。

新疆改为信用新疆来公示行政许可,但网站浏览不流畅,打开速度很慢,而且无法按许可部门来进行检索。

 

我们的建议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网站建设,便于公众检索查询。

2、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更新,提升信息质量,包括所涉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用途、专用标识等,切实保证野生动物的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