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信息公开报告

以下是我们对2023年第四季度省级及其以上林草部门公开涉陆生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情况的梳理分析,希望推动林草部门对陆生野生动物类政务信息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与社会监督,切实依法保障野生动物的可追溯性。

 

自2019年开始,我们开始整理、分析32个省级及其以上林草部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公开情况。从公众角度来看,我们认为现有的公开程度很难实现对野生动物的“可追溯”。甚至可以说,许可变得越来越不透明,野生动物成为更隐秘的角落。

 

在2023年第四季度,虽说是面向32个林草部门,但实际上仅有24个林草部门存在有效信息,仅占3/4。

 

⌜ 陕西 ⌟

网站改版后,现在没有行政许可公示页面。

 

⌜ 新疆 ⌟

新疆政务服务网的“办件公示(近30天)”没有任何信息公示。信用中国(新疆)网站无法按照审批单位进行检索。

 

⌜ 宁夏 ⌟

网站改版,所有部门统一在一起做“办件公示”,无法像之前一样是按不同部门做单独的公示。而且公示页面依旧为“滚动式”,不便于查看,且有时效的限制。

 

⌜ 青海 ⌟

2023年仅公示了《2023年5月1日-9月7日野生动物、植物行政许可决定公示》。更新时间滞后。

 

⌜ 广东 ⌟

审批权限下放,在省林业局行政许可公示页面未更新内容。

 

⌜ 湖北 ⌟

公示页面无2023年第四季度的信息。

 

⌜ 海南 ⌟

网站问题,无显示。

 

⌜ 福建 ⌟

网站检索无数据,疑似网站问题。

 

⌜ 其它 ⌟

内蒙古和河南的行政许可有公示内容,但没有涉及野生动物的相关许可内容。

 

 
 
 

 

以32个省级及其以上林草部门的官网为主,以信用体系、省政务网站为辅,我们在第三季度整理统计到来自20个林草部门的1680条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信息。具体如下:

2023年第四季度涉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公示的概况

 
 

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信息,我们按照许可名称,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 一是经营利用类,一般许可名称为“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利用列入名录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批准”。

  • 二是人工繁育类,一般许可名称为“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等。

  • 三是进出口类,主要核发单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分省份有受委托。通常许可名称为“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四是猎捕类,通常以科研环志为目的。许可名称一般为“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对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的许可”、“对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狩猎的许可”。

第四季度收录到的涉陆生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共1680条,其中86%的为经营利用类信息,数量为1450条。此外数量依次为人工繁育类、猎捕类和进出口类等。

 
 

我们的建议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网站建设,便于公众检索查询。

2、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更新,提升信息质量,包括所涉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用途、专用标识等,切实保证野生动物的可追溯。